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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复建二区及公建配套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1-16 分类:项目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复建二区及公建配套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复建二区及公建配套地块

占地面积:58941.56m2

地理位置:调查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社区,东有广州绕城高速相邻,西与沙浦村交界,南临黄埔东路,北有广深沿江高速相接。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商业用地(B)、物流仓储用地(W)、工业用地(M)、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居住用地(R)、农林用地(E2)。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中小学用地(A3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市赛特检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3月至20215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内曾有广州市黄埔区嘉豪木业装饰材料厂、澳隆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兴荣机器模具厂、广州市黄埔区穗深船舶制冷服务部等44家小微企业营业,包括的行业有学前教育、体育场馆管理、综合零售业、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业、餐饮业、建材批发业、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业、金属结构制造业、单板加工业、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业、模具制造业、道路货物运输业、家具制造业、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业、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业、橡胶零件制造业、涂料制造业、通用仓储业、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业。

根据邻近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邻近地块曾有广州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江洋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安好物流有限公司、广州炭素厂、广州钢管厂等15家企业,包括的行业有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木材加工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钢压延加工业、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业、建材批发业、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业。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需要关注的潜在污染区和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

各企业维修车间、生产车间、装卸区、停车区、堆场、机加工区、固废暂存点、油料存放区的机油、润滑油、柴油可能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污染;广州市黄埔区利源五金塑料制品厂、广州市黄埔区坚达塑料制品厂、广州市黄埔区浩远达塑胶五金制品厂的生产车间生产使用塑化剂可能滴漏、存放原料可能渗漏产生的少量邻苯二甲酸酯类等污染;广州市黄埔永明纸品包装厂生产车间使用水性油墨产生的少量苯、甲苯、二甲苯等VOCs废气、污染;广州市黄埔区嘉豪木业装饰材料厂加工车间热压过程及原料存放过程、广州市永特耐木胶贸易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生产过程及原料存放过程、广州市永特耐木胶贸易有限公司原料存放过程可能产生的少量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VOCs;广州市黄埔区新时代新型建筑材料厂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使用粘边胶和白乳胶有较小的可能产生少量苯、甲苯、二甲苯等VOCs污染;各企业生产车间金属边角料可能产生的铜、镍、铬等重金属污染;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吉山分公司堆场堆放废旧金属、废纸产生的铜、镍、镉、铅等重金属污染2号变电站使用的变压器油有可能滴漏产生的多氯联苯污染。

邻近区域需要关注的潜在污染区和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

各企业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停车区、煤气站、废水处理站、堆场、油料存放区的机油、润滑油、柴油可能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污染各企业生产车间、堆场金属边角料可能产生的铜、镍、铬、铅等重金属污染;广州炭素厂燃煤、煤制气可能产生的氟化物和氰化物1号、3号变电站使用的变压器油有可能滴漏产生的多氯联苯污染。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165日至2021819日,共布设土壤及沉积物监测点位42个(钻探点位36个,表层土点位2个,沉积物点位2个,场外对照点位2个),其中土壤监测点位S0-1S0-2为对照点,采样深度为0~0.5mS31S34为表层土点位,采样深度为0~0.5m0.5m~1mS39W7)、S40W8)为沉积物点位;其余监测点采样深度为7~8m,共采集土壤及沉积物样品188组,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锌、氰化物、氟化物、多氯联苯(总量)、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甲醛,包括了GB36600-2018的基本45项及基本45项外的地块特征污染物;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6口,井深均为8m,采集地下水样品6组,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锌、氰化物、氟化物、多氯联苯(总量)、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甲醛,包括了GB36600-2018的基本45项及基本45项外的地块特征污染物;布设地表水采样点2[S39W7)、S39W7],每个地表水采样点采集1份地表水样品,地表水样品共计采集2份,检测项目与地下水样品相同。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及沉积物样品中:所有项目均未超过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出现超第一类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的项目为地下水浑浊度,最大超筛倍数为5.1,平均超筛倍数为3.2,经风险分析,由于地块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不进行地下水开发利用,因此浑浊度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开展详细调查。其他项目未超过第一类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三)地块内地表水样品中:出现超第一类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的项目为地下水浑浊度,最大超筛倍数为14.4,平均超筛倍数为12.5,经风险分析,由于地块不进行地表水开发利用,因此浑浊度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开展详细调查。其他项目未超过第一类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的浑浊度经风险分析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行修复,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中小学用地(A33)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