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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双岗停车场(南电物资区域、广发区域)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0-25 分类:项目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双岗停车场(南电物资区域、广发区域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双岗停车场(南电物资区域、广发区域

占地面积:32696.57m2

地理位置:黄埔区红山街道龙头山森林公园西南侧,富兴路以北,信华路以东,地铁13号线双岗站北侧,规划大沙地东路以南。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物流仓储用地、道路

未来规划: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兼容性二类居住用地(R2)、城市道路用地(S1)、公园绿地(G1)、水域(E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市赛特检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2月至20213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内曾有广东南电物资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亚太食品药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和力物流有限公司、中储华南物流集配中心、广州市铭扬物流有限公司共5家企业营业,包括的行业有道路货物运输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南电物资区域邻近地块曾有广州裕远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神鹏物流有限公司、东莞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12家企业,包括的行业有道路货物运输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胶合板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纸制品制造业、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广发区域邻近地块曾有广州炭素厂、广州钢管厂有限公司、广州市凯发货运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包括的行业有道路货物运输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钢压延加工业、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业。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需要关注的潜在污染区和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

南电物资区域:广东南电物资有限公司及其临时停车场、广东联合亚太食品药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和力物流有限公司的装卸区、回车场地、室外堆场、油库的石油烃(C10-C40;广东南电物资有限公司室外堆场的铜、镍等重金属;联合亚太公司低压配电房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多环芳烃

广发区域:中储华南物流集配中心和广州市铭扬物流有限公司的停车场、富兴路东段、广州钢管厂有限公司正门和怀远南空地的石油烃(C10-C40

邻近区域需要关注的潜在污染区和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

南电物资区域:北面邻近广州裕远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神鹏物流有限公司、东面邻近东莞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南面邻近广州市黄埔区华联木业公司、广东省双谊木制品厂、西面邻近广州市怀远物流有限公司二期仓库、西北面邻近广州浚达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市辉嘉纸业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燕山五金加工修理厂和广州市鹏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石油烃C10-C40;南面邻近广州市黄埔区华联木业公司、广东省双谊木制品厂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VOCs;西北面邻近广州市辉嘉纸业制品有限公司的VOCs;西北面邻近广州浚达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燕山五金加工修理厂和广州市鹏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铜、镍、铬等重金属;南面邻近广州市和发仓储有限公司的四氯化碳、三氯乙烯。

广发区域:东面邻近广州炭素厂的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氰化物、氟化物;东面邻近广州钢管厂有限公司的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锌;东北面邻近广州市凯发货运有限公司、西面邻近广东怀远物流实业有限公司一期仓库、南面邻近广州市安好物流有限公司的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1316日至2021324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29个(钻探点位27个、地块外对照点位2个),采样深度为7~8m,共采集土壤样品137组,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甲醛、氰化物、锌、氟化物;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7口,井深均为8m,采集地下水样品7组,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甲醛、氰化物、锌、氟化物。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出现超筛选值的项目为浑浊度,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6.02,平均超筛选值倍数为2.47,经风险分析,由于地块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不进行地下水开发利用,因此浑浊度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开展详细调查。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的浑浊度经风险分析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行修复,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作为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兼容性二类居住用地(R2)、城市道路用地(S1)、公园绿地(G1)、水域(E1)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